今最後機會!車主沒繳一費用 最高罰3000元

2024-12-31 IDOPRESS

車主注意!汽燃費繳納期限至今(31日)止。(示意圖/翻攝自Unsplash)

車主注意!113年度汽燃費繳納期限至今(31日)到期,還未繳納的民眾盡速把握今天繳納,逾期未繳納將開罰並移送執行。

公路局表示,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,營業車則於3月、6月、9月及12月分季開徵,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,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,補繳期限至113年12月31止,逾期未繳納汽燃費者,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,後續將未繳納金額移送強制執行。

如果不確定自己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,可透過「監理服務網」、「監理服務APP」即時查詢,或至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、補單及繳費,也能洽詢監理機關。如已收到催繳通知書,可持單至金融機構、郵局、超商臨櫃繳納,或透過電話語音、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「監理服務APP」、一卡通MONEY、嗶嗶繳、橘子支付、蝦皮購物、街口支付、悠遊付、永豐銀行、元大行動等APP繳納。

提醒尚未繳納汽燃費的民眾,務必至今(31日)完成繳納,否則將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,還有可能移送執行,因小失大,公路局也提醒,可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,就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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