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節連假出勤薪資 「這4天」需發加倍工資
2025-01-20 IDOPRESS
農曆春節連假即將到來,尤其今年的假期天數有長達9天之久。(圖/翻攝自勞動部FB)
農曆春節連假即將到來,尤其今年的假期天數有長達9天之久,特別吸引民眾注意。而勞動部也藉此機會發出「春節連假出勤薪資計算法」,當中指稱農曆除夕、春節(大年初一至初三)均為國定假日,雇主應依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給假並給薪。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,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。換句話說,如果在這四天有出勤的話,雇主需發放雙倍工資。
根據勞動部所公告之聲明中指出,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。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、週六為休息日、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,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,以形成本次春節期間之9天連假,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,將2月8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。
勞動部另表示,如非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,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,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,而該等假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之性質;至擇日補假之當日,性質為國定假日。
勞動部也提醒,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,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,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,個案上仍有差異,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,與勞工明確約定,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,減少爭議發生。
勞動部強調,114年春節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,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。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,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,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【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勞工局(處)或社會局(處)】申訴,以維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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